省第四环保督察组再向常德发出6份问责督办函

    发布日期:2018-07-09 信息来源: 市环保局 字体:[ ]

    继前段发出6份问责督办函之后,7月7日至8日,省第四环保督察组再向澧县、桃源县、汉寿县、石门县、常德经开区等县区发出了6份问责督办函。

    问责情形包括:澧县王家厂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飞达石膏制品厂未在整改期限内拆除;汉寿县天心农牧有限公司长年私设暗管偷排养殖废水;桃源县枫树维回乡田河水库旁四喜养殖有限公司长期通过暗管、雨水沟、渗坑偷排未经处理的养殖废水至田和水库;常德经开区在清理整治良荣建材有限公司砂石码头堆场中,工作开展不严不实,也未按照常德市《关于清理河道内砂石(堆场)的决定》要求完成整改清理;石门县未在整改限期内完成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小水电站拆除任务;汉寿县高新区雨污管网建设不到位,工业废水经一处闸门,常年直接排向自然水体。

    督察组要求常德市及相关县区在问责调查之后,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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